● 资质: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者符合公司规定的自然人,在当地应具有良好的商务关系.
● 销售终端保证:
(1)、100万人口以上的大型城市特许可经销商需要设立2 个以上耐斯地板特许经销店,100万以下的城市特许经销商需设立1个以上特许经销商.
(2)、每个特许经营店店面面积原则上需在80平方米以上,省会城市旗舰店需在200平方米以上.
(3)、特许经营店需设在当地主流的建材装饰市场.
(4)、特许经营店内不允许经营其他品牌的实木地板和实木复合地板及强化地板.
● 资金保证:
(1)、大型城市(一般为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市级城市)特许经销商原则上需自有资金200万以上.
(2)、其他特许经销商需自有资金50万以上.
● 销售保证:
(1)、经销商在所在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口碑.
(2)、具有良好的营销理念和丰富的地板类产品销售经验,首次进货满足公司规定,能有效提升耐斯地板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美誉度.
(3)、需配置足够的营业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